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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飞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有机溶剂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作者:小编时间:2023-07-24 次浏览

信息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法规要求,现将《张家港市飞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废处置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法规要求,现将《张家港市飞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废处置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张家港市飞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有机溶剂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为:http://www.zjgfxhb.cn/(详见附件1),如需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该项目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通过电话0512-55655003联系建设单位仇经理后可到张家港凤凰镇杨家桥村9组的张家港市飞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查阅纸质报告书。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及附近可能受到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http://www.zjgfxhb.cn/(详见附件2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名称:张家港市飞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港凤凰镇杨家桥村9

联系人:仇经理

联系方式:0512-55655003

电子邮箱:rc.qiu@feixiangchem.com

评价单位:苏州清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12-66061225传真:0512-66061949

邮箱:szspring2@163.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自公示起10个工作日

 


附件1

张家港市飞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有机溶剂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图1)1-2403131313413M.pdf



附件2公众意见表

张家港市飞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有机溶剂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图2)1-230H4193F521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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