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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飞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有机溶剂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作者:小编时间:2023-06-26 次浏览

信息摘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我单位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开如下:(一)项目概况张家港市飞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30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我单位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项目概况

张家港市飞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3000万元,利用现有土地新建各类生产用房20000平方米,年回收利用废有机溶剂50000吨,包括年回收利用HW02医药废物、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HW11精(蒸)馏残渣、HW12染料涂料废物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张家港市飞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仇经理

联系电话:0512-55655003

邮箱:rc.qiu@feixiangchem.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苏州清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512-66061225

邮箱:sqspring@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邮件、信函或直接到公司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


意见表

张家港市飞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有机溶剂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图1)1-230626163H113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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