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我单位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项目概况
张家港市飞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3000万元,利用现有土地新建各类生产用房20000平方米,年回收利用废有机溶剂50000吨,包括年回收利用HW02医药废物、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HW11精(蒸)馏残渣、HW12染料涂料废物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张家港市飞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仇经理
联系电话:0512-55655003
邮箱:rc.qiu@feixiangchem.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苏州清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512-66061225
邮箱:sqspring@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邮件、信函或直接到公司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
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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